□本報記者萬靜
  全面深化改革之年的“重頭戲”是財稅改革,而重中之重無疑是預算改革。“實施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已被作為亟待達成的改革目標。那麼究竟什麼是全面規範的預算公開制度?它對建立我國現代預算透明制度以及推動陽光政府建設究竟有什麼樣的意義?記者就此採訪了中國政法大學財稅經濟法研究所副所長施正文教授。
  記者:什麼是全面規範的預算公開制度?
  施正文:實施全面規範的預算公開制度就是體現在健全預算信息公開主體、公開對象的全覆蓋、公開內容滿足決策和監督的需要、信息公開的質量要高等方面。
  我國的預算信息公開主體體系應包括四個層次:權力機關、政府、所有的政府職能部門、具體的預算單位(包括國有企業以及由政府提供主要資金來源的基金團體及其他各種非營利性組織)。信息公開的內容應包括,指導政府財政活動的方針政策和相關法規、預決算的編製依據說明、預決算在人代會上的通過情況、以政府預決算為核心的全部政府收支,包括一般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障預算、預算執行情況說明,包括政府預算和部門預算年度執行中的具體財政收支數據以及財政超收資金使用和預算調整等;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的債務信息,包括債務的規模、結構、使用方向、使用效益、償債計劃、政府的償債能力、債務風險等信息。
  記者:怎樣才能讓預算制度儘快規範起來,讓預算公開透明走得更快些?
  施正文:最重要的是要儘快實施全口徑的預算管理。這一點最容易被忽視,因為大家認為預算制度規範是立法層面的內容,但殊不知,若不能將所有的政府資金納入統一的預算管理範圍,一切的監督都無從談起。目前來看,公共財政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完全可以涵蓋政府收支分類的全部內容。這當中除了公共財政預算相對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向中央上繳比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覆蓋種類和接軌、政府性基金預算的使用安排以及各預算分類之間的相互平衡,都有大量的工作有待完善。而要實現規範預算制度,只有儘快實施全口徑預算管理,才能讓一切有章可循。
  記者:全面規範的預算公開制度,對建立陽光政府以及反腐的作用體現在哪裡?
  施正文:建立全面規範的預算公開舉措,預示著我國預算公開改革由此邁出了關鍵步伐,更是對反腐工作增加了力度。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邁出這一步之後,接下來財政預算公開就可以在橫向和縱向兩個層面深入推進,力爭有所突破。
  預算公開有利於拓寬人民群眾的監督渠道,逐步形成有效的監督機制,增強預算的透明度和剛性約束,進而從源頭上有效防止腐敗行為的發生。預算公開是財政領域一項重要的制度創新,也是預防腐敗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不斷加強預算公開的建章立制工作,有利於完善財政管理制度中存在的薄弱環節,促進用制度管事、管人、管財,切實提高預算執行和財務管理水平,從根本上杜絕預算執行中的違規違紀問題,為預防財政領域腐敗現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原標題:全面規範預算公開是反腐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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